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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开展“财识铸基 服务人才”业务能力提升活动第五讲

6月4日,学校财务处在综合办公楼六楼会议室继续开展“财识铸基 服务人才”业务能力提升活动。财务处处长李星主持会议,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财务处收费科潘若占老师围绕《菏泽学院票据管理办法》进行领学。他系统讲解了办法的制定依据与目的,明晰了财政票据与税务发票的分类、适用范围及使用界限,强调了票据的合法性、规范性及严禁混用、串用、转借、代开的要求;详细梳理了财务处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的票据管理体制,明确了票据领用、开具、核销、保管、销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并结合学校票据管理工作实际,对票据遗失、填开错误、预开票据等高风险环节作出细致指引。同时,介绍了纸质票据与电子票据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及电子票据查验防重复报销要求,解读了内外部监督体系及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罚与责任。

培训后,与会人员围绕票据申领流程、电子票据管理、预开票据风险防控等实务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进一步强化了票据合规意识。大家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严格落实票据管理办法,切实防范财务风险。财务处下一步将持续推进票据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财务工作的规范化与精细化水平。


作者:
编辑:赵培臣(财务处)
终审: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