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工资变动情况说明:
1.今年部分新进人员,根据《菏泽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有关政策规定,兑现工资待遇。
2.根据《菏泽学院关于公布高校教师等系列职称聘用结果的通知》(菏院人字〔2025〕2号)和《菏泽学院关于公布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聘用结果的通知》(菏院人字〔2025〕3号),本月起部分人员按聘任岗位执行工资及相关待遇,补发2月份工资差额。